明确了!2021年4月1日后企业原有应急预案未到期的,不需要重新编制或修订!

来源: 安谷安全 | 2021-02-19 10:06:31

 

咨询:

1、新的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20已经发布,将于2021年4月1日实施,请问在2020年上半年编制的应急预案按照GB/T29639--2013编制的,是否需要在2021年4月1日后重新编制。

2、危险化学品无储存经营单位,只从事票据业务,不参与危化品的装卸和运输环节。这样企业编制的预案需要不需要备案 

3、以上两个问题,请领导答复需要还是不需要即可,不用明确标准依据,谢谢领导。

回复:

原则上不需要重新编制,企业可根据新导则的要求酌情进行适当的更新补充,可增加修订页等部分内容,或者在原预案发布3年内适当提前启动修订工作。

 

 

咨询: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20已经发布了,2021年4月后,企业原有未到期的应急预案是否需要立即重新修编和重新备案。

回复:

不需要立即修订,建议适当提前启动应急预案修订工作。

 

 

咨询:

请教一下,企业针对现场危险因素编制现场应急处置方案需要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吗?

回复:

是否组织专家评审论证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决定,如果企业对编制的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心里没底,可以组织专家评审论证。

 

 

1.修改和规范了应预案编制程序,由6条改为8条,增加了应急资源调査和桌面推演。其中桌面推演衔接了标准AQ/T9007-2019《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基本规范》

 

2. 将”应急能力评估”修改为“应急资源调查”。

3.增加细化了应急预案评审内容。将评审流程和细则写入了标准。

 

4.在综合应急预案中去掉“编制目的”,将“风险评估结果”放入附件,简化内容。

 

5.在专项应急预案要素增加“适用范围”,去掉“事故风险分析”。

 

6.《新导则》指出,专项应急预案与综合应急预案中的应急组织机构、应急响应程序相近时,可不编写专项应急预案,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并入综合应急预案。

 

7.在应急预案附件增加“生产经营单位概况”,“预案体系与衔接”,风险评估结果,强调应急预案必须兼容和衔接。并将风险评估结果直观的写在附件中,清晰明了。

 

8.增加了应急资源报告编制大纲和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大纲。

 

 

现场处置方案如何编制

咨询: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那么我在编写现场处置方案时,是以事故类型编制,还是以场所、装置或者设施编制?例如某机加工岗位存在触电、机械伤害等事故类型,在编写现场处置方案的时候,是分别编写触电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机械伤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还是直接编写机加工岗位现场处置方案,在方案中明确触电、机械伤害的处置措施?
回复:都可以,以有用管用好用为出发点,怎样做实用怎么做,不必机械僵化,结合企业实际灵活制订针对性、操作性强的现场处置方案。
2020-12-30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
 

应急预案论证的要求

咨询:GB/T29639-2020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规定: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组织评审或论证,参加评审的人员包括专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论证的具体要求是什么?需要聘请专家吗?
回复:论证无具体要求,以取得实效、提高预案质量为出发点,是否聘请专家及聘请什么专家由企业自主决定、无强制性要求。
2020-12-30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
 

新的应急预案评审指南什么时候出来?

咨询: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一直在更新,但是应急预案的评审表目前只有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厅应急〔2009〕73号)的,(安监总厅应急〔2009〕73号)是为了贯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原安监总局令第17号)发布的,是否有适应新的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的评审指南出来呢?
回复:目前还没有,可以参照2009年印发的评审指南对预案进行评审。评审应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以提升应急预案的针对性、操作性为出发点,不必一一对照评审指南进行机械化打分评审。
2020-12-30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
 

关于注册安全工程师评聘问题

咨询:我是一名安全生产执法大队的干部,2011年,我通过考试取了注册安全工程资格证。现在我要聘中级职称时,县人社局要求我们注册才能聘中级职称。请问是否要注册了才能聘中级职称,有文件依据吗?如果不能聘,1类事业单位人员是否可以注册?否则我们永远都不能评职称了是吗?
回复:您好!《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第三十三条“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即视其具备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第三十五条“本规定由应急管理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分工负责解释。”有关职称事宜,详情请咨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2020-12-15 人事司
 

咨询事业单位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有关事宜

咨询:尊敬的部领导你好,我是事业单位的一名基层执法人员,09年通过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并取得执业资格证书,我想咨询一下像我这样身份的人员下一步如何解决注册问题。盼复。谢谢。
回复:您好!申请注册应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第十七条规定条件,即“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二)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三)受聘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类岗位或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从事安全生产专业服务;(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不超过70周岁。”
2020-12-14 人事司
 

高级注册安全工程师什么时候开考

咨询:应急部的领导您好,请问高级注册安全工程师预计什么时候可以开始考试?
回复:您好!高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相关政策出台时间待定,感谢您对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的关注!
2020-12-13 人事司
 

资格证遗失如何补办

咨询:我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是在江苏打工时考取的,现已遗失,请问如何补办?2020-12-04
回复:您好!请联系您所在地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
2020-12-09 人事司
 

有满足事故状态下临时贮存废水、防止漫流的应急事故池。这个要求对于无污染的装置也需要吗?

咨询: 《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准备指南(2019版)》的附表应急准备工作表,其中要素10(应急设施):应急事故池。有满足事故状态下临时贮存废水、防止漫流的应急事故池。这个要求对于无污染的工厂也需要设置吗?
 回复:应急事故池,是用来处置事故状态下的泄漏物、救援产生废水的临时储存措施,防止次生事故和环境污染。按照《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化工建设项目均应设置。在生产过程中无污染的工厂,发生火灾,有关介质燃烧后会产生有毒有害废物,在火灾扑救过程中,会产生有毒有害消防废水,都不能直接外排,需应急池临时储存,处理合格后才能排放。
 2020-12-02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
 

关于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印章

咨询:依据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三天,执业人员需要取得执业资格证和执业印章,方可从事职业活动。因此应该按照要求配备。建议采取印章和签字方式才能有效,对从业人员是一种法律保护,因一些可以企业在从业人员离职后,模仿从业人员签字或代签的方式,同时有印象可以规范企业对安全管理文件的管理工作,也便于国家机关对企业的监督检查。以上仅为建议。
回复:您好!您的建议已收到,感谢您对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的关注!
2020-10-18 人事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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